索 引 號: | 013101388/2017-00038 | 主題分類: | 財政、金融、審計 |
組配分類: | 財政預決算報告 | 體裁分類: | 報告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財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7-09-12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高淳區2017年市轉貸新增債券及區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關于高淳區2017年市轉貸新增債券及區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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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高淳區2017年市轉貸新增債券及區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
關于高淳區2017年市轉貸新增債券及區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
(2017年8月28日在區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
高淳區財政局
各位主任、各位委員:
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關于區本級2017年市轉貸地方政府新增債券收支安排及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建議,請予審查。
一、2017年市轉貸我區新增債券情況
根據《南京市財政局關于轉貸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債券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寧財債[2017]562號)文件,2017年市轉貸我區新增債券額度為1億元,其中一般債券1億元。為防止增加各鎮債務,沒有再轉貸給各鎮政府。因此,由區本級負責1億元轉貸新增債券的使用安排。
根據上級要求,新增債券資金要優先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如棚戶區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城市地下管網、智慧城市等方面建設,以及在建公益性項目后續融資,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堅決杜絕用于樓堂館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項目支出。轉貸的地方政府新增債券要及時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
二、區本級收支預算調整和新增債券支出安排建議
依據《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擬對年初安排的區本級收支預算調整如下:
2017年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財力增加1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由年初的23.37億元調整為24.37億元。對于新增債券資金1億元,建議安排如下:
1、交通支出5000萬元,用于開發區鳳山路西延接石固河大橋工程建設等。
2、交通支出5000萬元,用于開發區古檀大道北延工程建設等。
以上調整方案,請予審查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