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2-37740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組配分類: | 民辦學校監管 | 體裁分類: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01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開展2022年全區民辦學校年檢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民辦學校年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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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2年全區民辦學校年檢工作的通知
各民辦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區民辦學校管理,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民辦中小學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教發廳函〔2021〕40號)、《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寧政辦發〔2016〕168號)要求,現就做好2022年全區民辦學校年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全區范圍內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具備正規辦學資質和法人資質的各類民辦學歷教育學校,包括民辦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學、九年制學校、十二年制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
二、年檢內容
1.黨的建設情況;
2.依法辦學情況;
3.學校治理情況;
4.辦學條件情況;
5.教育教學情況;
6.師生管理情況;
7.財務資產安全管理情況等。
三、年檢工作安排
今年年檢工作從2022年3月份開始,到6月份結束,分以下五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評估階段(2022年3月1日—3月15日)
各民辦學校接到年檢通知后,對照《南京市民辦學校年檢評估指標》,對2021年度各項工作進行自查和總結,逐條對照評估打分,同時填寫《南京市民辦學校年檢報告書》。上一年度年檢格次為限期整改的民辦學校要同時準備整改情況匯報材料。
(二)材料報送階段(2022年3月30日—3月31日)
各民辦學校在完成自查評估后,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規定時間內向本區教育局報送以下材料:
1.《南京市民辦學校年檢報告書》一式兩份;
2.學校自評打分后的《南京市民辦學校年檢評估指標》一份;
3.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副本)原件;
4.2021年學校工作總結及2022年工作計劃一份;
5.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1年度學校財務審計報告原件一份;
6.注冊登記事項變更手續,包括舉辦者、法定代表人、理(董)事會成員、校長、學校名稱、辦學地址、辦學層次、章程等事項的變更以實際發生為準;
7.整改情況匯報一份(上年度年檢格次為限期整改的民辦學校提供)。
若民辦學校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期報送年檢材料的,請于3月18日前向區教育局提出延期報送材料的申請,經批準后可延長至4月8日前完成材料報送,逾期將不再補辦年檢手續。
(三)區教育局初審階段(2022年4月1日—4月15日)
區教育局對各民辦學校年檢上報材料進行初審,結合學校實際辦學情況,對照《南京市民辦學校年檢評估指標》進行評估打分,提出年檢意見及建議格次,填寫《南京市民辦學校年檢報告書》相應欄目并加蓋公章,于4月15日前將所有材料報送市教育局發展規劃處。
(四)市教育局會審評估階段(2022年4月16日—4月30日)
市教育局對各區上報材料進行會審,并組織專家組對部分民辦學校進行實地評估檢查,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匯總公示階段(2022年5月1日—6月30日)
市教育局匯總2022年全市民辦學校年檢評估工作情況,并通過報紙或網絡媒體向社會公示。
四、相關工作要求
1.按照《南京市民辦學校年檢評估指標》規定,民辦學校年檢評估總分100分,90分以上為合格,80-89分為基本合格,70-79分為限期整改,70分以下為不合格。對逾期不參加年檢,或當年違規辦學情節嚴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民辦學校,將一律認定為年檢不合格。
2.對經評估認定為限期整改的民辦學校,由區教育局下發書面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并緩撥或減撥民辦學校專項經費;對經評估認定為年檢不合格的民辦學校,市教育局將根據實際情況減少學校招生計劃或者停止招生,取消當年民辦學校評先評優資格以及市級財政專項經費申報資格,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3.各民辦學校應根據年檢工作通知要求和時間安排,認真做好自查評估,按時報送年檢材料,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做好工作,確保年檢工作順利開展。
高淳區教育局辦公室
2022年3月1日
附件:2022年民辦學校年檢名單
序號 | 學校名稱 |
1 | 南京武家嘴實驗學校 |
2 | 南京高淳外國語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