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3-07676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組配分類: | 政策文件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09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明確2023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通知 | ||
文 號: | 蘇社險管函〔2023〕1號 | 關 鍵 詞: | 繳費工資基數;靈活就業人員;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企業職工;江蘇省;雇工;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險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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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明確2023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通知
各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國家稅務總局各設區市及蘇州工業園區、張家港保稅區稅務局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處):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省醫療保障局 省稅務局關于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暫行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23〕3 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我省2023年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自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分為十二檔,依次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 24042元。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自主選擇適當的繳費工資基數,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處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