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3-75676 | 主題分類: | 勞動、人事 |
組配分類: | 政策文件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16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做好2023年全市新成立單位參保登記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社會保險;參保;南京市;登記;工作;參保登記;勞動;保障;社保經辦機構;園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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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3年全市新成立單位參保登記工作的通知
各區(園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江北新區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各區(園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為確?!赌暇┦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南京市稅務局 關于貫徹落實省政府2023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計劃做好擴面征繳工作的通知》(寧政發〔2023〕75號)下達給各區的擴面征繳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更好地維護和保障廣大參保職工的合法權益,經研究決定,從8月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3年新成立社會保險單位參保登記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對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的新成立且正常納稅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未參加社會保險的進行參保登記,宣傳并督促用人單位依法參保繳費。
二、工作方式
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根據下達的新成立單位名單(與稅務比對后的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新成立正常生產經營但未參保的用人單位名單)及其他今年新成立的用人單位登記信息聯合開展參保登記工作。
三、職責分工
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側重對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情況進行核實,對未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限期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手續。
各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側重對未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登記的單位督促整改,對未按期落實整改的,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依法予以立案處理。
市經辦機構和勞動監察機構成立工作指導小組,對各區工作開展情況及進度進行跟蹤,同時協調解決各區在工作中反映的情況。
四、時間安排
8月-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區要成立工作小組,制訂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加強組織協調,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情況、研究問題,及時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協調和指導。
(二)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每月25日前報送《2023年南京市新成立單位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工作月報表》,9月15日報送2023年新成立單位參保登記工作開展情況,12月底前報送此次新成立單位參保登記工作分析報告,內容包括未參保單位情況分析以及對策建議等,同時將《2023年南京市新成立單位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情況明細表》匯總反饋。
(三)各區要切實履行職責,根據實際情況以上門宣傳、主動服務等方式,依法要求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登記,確保此次工作真正取得實效。新增單位參保戶數完成情況將作為市政府“真抓實干、激勵創新”以及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的年度考核主要內容。
南京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南京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