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4-80554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組配分類: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應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10-16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區十七屆人大三次會議第37號建議的答復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人大;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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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區十七屆人大三次會議第37號建議的答復
肖德平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提請區級層面組建應急管理-消防一體化工作站平臺的建議》(第37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您的建議,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安委辦、省消委辦《關于全面應用社會面小場所安全治理系統的通知》(蘇安辦﹝2024﹞8號)文件精神,市消防救援支隊已要求全市應急管理一消防一體化工作站消防巡查員于6月3日前,全面統一使用省社會面小場所安全治理系統開展日常工作,同時請市應急管理局開放“181”平臺工作賬戶權限。我區消防系統明確自2024年7月起停止使用消防系統工作平臺,統一使用南京應急管理“181”信息化平臺,充分發揮應急管理一消防一體化工作站基層監管機制優勢,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共同推動下一步數據使用融合工作。
區公安分局將加強與上級公安機關、大數據中心溝通,反映實際工作需求,爭取早日打通平臺,實現數據共享。
下一步,區應急管理局將進一步明確基層單位(場所)安全監管主體、范圍,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壓實監管責任。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基層單位(場所)消防安全分級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動落實市消防救援部門對一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各區消防救援部門對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派出所對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村(居)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街道(鎮)應急管理-消防一體化工作站對“九小場所”范圍內、消防救援機構和公安派出所監管范圍以外的單位場所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辦理公安派出所移交的消防行政處罰案件。
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填寫征詢意見表寄給我單位,以便我們進一步改進工作。
南京市高淳區應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