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4-83274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組配分類: | 鄉村振興 | 體裁分類: | 公告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農業農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10-28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申報農機報廢回收企業的公告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農機;農業農村;南京市;回收拆解;身份證復印件;材料清單 | |
內容概覽: | |||
在線鏈接地址: | |||
文件下載: | |||
關于申報農機報廢回收企業的公告
為切實做好農機報廢更新工作,優化我區農機裝備結構,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質量。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大力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推進大規模設備更新工作的通知》(蘇農機〔2024〕14號)和高淳區政府《關于印發高淳區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高政發〔2024〕42號)要求,現面向社會征選具備相關條件的報廢農業機械回收拆解企業。
一、申報范圍及服務期限
1.申報范圍。在南京市正常運營的具備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農機維修網點和農機合作社,經營范圍中含報廢農業機械回收、報廢農業機械拆解等業務。
2.服務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報條件
1.農機報廢回收企業須經過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經營場地在南京市范圍內,經營范圍含報廢農業機械回收、報廢農業機械拆解等業務。
2.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有業務管理和檔案資料存放辦公室。
3.有專門的拆解和停放報廢農業機械的場地,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
4.有必要的拆解設備(拆解工具、起吊設備、電氣焊等)和消防設施(干粉滅火器材)等。
5.沒有出售、維修已報廢農業機械或者出售已報廢發動機、車架、變速箱、前橋、后橋,沒有拼裝農業機械、收銷贓等違法行為記錄。
6.生產經營過程符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無環境違法行為發生。
三、申報材料清單
1.《高淳區從事報廢農機回收拆解業務申請備案表》(附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4.拆解設備清單和消防設施清單。
5.回收拆解場地證明資料。
6.完整的回收拆解制度。
7.符合環保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程序
1.企業申報。申報企業于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向高淳區農業農村局提交申報材料清單。
2.區級審核。高淳區農業農村局對申報企業資質進行現場勘驗審核,擇優確定農業機械報廢回收企業,并向社會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3.市級備案。經公示無異議后的農業機械報廢回收企業上報南京市農業農村局備案,并通過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信息公開欄向社會公布。
聯系人:陳慧超 ????????????電話:025-68512836
附件:高淳區從事報廢農機回收拆解業務申請備案表
南京市高淳區農業農村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