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4-101545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組配分類: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12-23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修改部分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決定 | ||
文 號: | 高政規〔2024〕5號 | 關 鍵 詞: | 南京市;政策文件;規范性文件;廢止;建筑業;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辦法;國有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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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修改部分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決定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高新區、國際慢城、南京高職園、農業園,區府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清理工作部署,維護法治統一,決定對部分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予以廢止、修改:
一、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1.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高淳區區屬國有企業投融資管理辦法的通知(高政規〔2016〕4?號)
二、廢止的政策文件
1.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高淳區支持度假產業鏈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高政發〔2021〕44 號)
三、修改的政策文件
1.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促進我區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高政發〔2019〕59 號)
2.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區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高政發〔2021〕11 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政府
2024 年 12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