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和《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京市高淳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13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第三條?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研究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工業經濟、信息化、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提出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三)推進制造強市建設。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按照市統一部署推進制造強市建設重大工程,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具有區域影響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我區制造業的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
(四)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制訂并實施近期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采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按照市部署打造區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系統,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五)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按規定權限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編制并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劃,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申報服務等工作,負責相關國家、省、市專項計劃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
(六)推進創新名城南部支點建設。研究擬訂制造業自主創新相關政策,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知識產權等工作。
(七)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研究制訂并實施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按照市部署推進產業地標建設工作。
(八)推進全區服務型制造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制訂并實施服務型制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等發展,負責工業遺產保護、工業文化建設和工業、信息產品市場建設等工作。
(九)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制訂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相關問題。負責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區鹽業專營管理工作和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發展。制訂并實施全區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深化信息技術應用。組織實施信息化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推進跨行業的信息網絡互聯互通。負責全區無線電管理。
(十一)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制訂并實施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戰略,指導推進“互聯網+先進制造業”、人工智能與制造業融合創新應用、智能制造發展和產業數字化轉型。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推進全區數字經濟發展。制訂并實施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工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制造和應用。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培育推廣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產業。
(十三)綜合協調全社會節能工作。制訂并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和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計劃和政策。負責節能監察管理和工業類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承擔散裝水泥管理相關行政職能。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
(十四)推進全區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研究制訂并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干企業的政策措施。擬定并實施規模企業培育計劃。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十五)統籌推進全區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負責全區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綜合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并協調落實。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并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建設。
(十六)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國防科技工業等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負責軍工單位的綜合協調和相關管理工作,保障國家下達的軍品科研、生產計劃的實施。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的行業管理。
(十七)統籌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系統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指導上述單位的統戰群團、信訪穩定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干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在本系統的督促落實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許可事項交由區行政審批局相對集中行使后,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建立監管目錄清單和責任清單,會同區行政審批局健全審批和監管協調配合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及依據責任清單追責機制,實現集中審批與有效監管的無縫對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建設制造強市,實施網絡強國戰略。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領和約束作用,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能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優化產業和行業管理,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優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環境。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為全區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區食鹽專營管理工作,承擔全區鹽業行業管理職能,牽頭工業鹽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全區食鹽質量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全區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執法工作,負責工業鹽產品質量監管,依法查處質量違法行為。
第四條?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務、后勤、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信息綜合,組織調研活動,起草重要文稿;牽頭實施局機關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安全;承辦政務信息工作,牽頭負責網絡信息公開發布;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各項經費預算的綜合平衡;負責機關并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系統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以及統戰、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勞動工資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工作。
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系統企事業單位思想政治、理論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和群團工作;負責研究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宣傳、信息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宣傳報道、網絡信息等工作,宣傳推廣行業先進典型經驗;牽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網絡輿情處置工作;組織實施產業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工作。
(二)規劃投資與政策科。制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編制行業規劃、專項規劃;牽頭做好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改革相關工作;指導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布局優化、產業轉移;按規定承擔長江經濟帶發展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的規模,編制并組織實施工業投資、技術改造規劃及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技術改造項目計劃,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落實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優惠政策;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有關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推動產融合作。
組織研究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重大課題研究管理和相關經濟政策評估;起草重要綜合性文件;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推動企業法治、法律顧問、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提出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的政策建議;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干企業;承擔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兼并重組、淘汰落后、化解過剩產能等工作。
(三)信息化推進與運行監測科。負責電子信息行業管理,制訂并實施電子信息、物聯網、新一代網絡和通信設備等行業發展規劃;承接市集成電路產業地標行動相關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及產品推廣應用,指導行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科技專項中的電子信息項目,跟蹤推進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協調微電子、光電顯示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智能卡產業和應用推廣工作;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
負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互聯網產業管理,制訂并實施產業發展規劃;推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承接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人工智能產業地標行動相關工作;推動人工智能產業發展,促進人工智能與制造業融合創新應用;指導推進全區軟件產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按照省市要求推進中國軟件名城建設;推進軟件保護和正版化;推動全區數字經濟發展,研究制訂并組織實施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指導并推進大數據產業基地、園區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承擔區軟件業發展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市部署推進中國(南京)國際軟件產品和信息服務交易博覽會具體工作。
制訂并組織實施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年度計劃,深化信息技術應用;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息安全,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研究制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制訂并實施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推進工業互聯網產業發展、平臺建設和推廣應用,推進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參與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制定,促進企業貫徹融合管理體系標準;推動工業電子商務發展;統籌指導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制訂并實施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開展信息基礎設施重點指標統計分析;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推進跨行業信息網絡的互聯互通。
提出工業經濟近期調控目標和促進平穩健康運行的意見建議;建立健全運行監測網絡,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編制并發布信息,開展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承擔推進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綜合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安全產業發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國防動員相關工作;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負責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服務型制造;承擔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四)產業推進科。承擔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組織企業參與市創新產品認定工作;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
負責鋼鐵、有色、稀土、石化、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業管理,制訂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國內外材料工業發展趨勢并提出有關意見建議;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負責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制訂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全區企業技術中心和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技術攻關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開展重點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質量管理、標準化和知識產權等工作,培育自主品牌。
負責通用機械、智能電網、航空航天、軌道交通等裝備制造業行業管理;組織重大技術裝備自主研發與推廣應用,指導高端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推進高端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動全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應用;牽頭智能制造工作,負責智能制造重大項目建設管理;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負責汽車行業管理,協調推進全區汽車產業發展,制定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按照市部署推進綠色智能汽車產業地標行動計劃;牽頭組織企業參加世界智能制造大會具體工作。
負責輕工、紡織服裝、醫藥、食品等消費品行業管理,制訂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按照市部署打造生物醫藥產業地標行動計劃;推進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建設;推動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發展,開展相關大師、名人的推薦;負責全區鹽業專營管理工作和全區鹽業行業管理;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
(五)綜合管理科。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國防科技工業等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承擔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等產業示范基地認定等相關工作;參與國防科技工業保密監督管理工作和保密資質審查認定工作,參與有關涉軍企事業單位上市、重組等保密審查工作;推進軍工系統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工作;負責軍工科研、生產管理和改革調整工作,協調地方條件保障問題;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成果轉移轉化、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爆行業安全生產,參與銷售許可證管理及能力布局和產品結構調整、市場治理整頓工作;負責船舶和海工裝備行業管理,制訂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協調船舶行業技術改造、產業結構調整等相關問題,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市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
貫徹實施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軍事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根據授權實施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審查無線電臺(站)的建設布局和臺址、核發無線電臺執照及電臺識別碼(含呼號);征收頻率占用費;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監管和業余無線電管理;負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安全和重大活動保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督檢查、無線電監測和干擾查處,在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執法;指導本區無線電監測站開展業務;完成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交辦的任務,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無線電管理其他相關事宜。
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技改項目能評管理;制訂并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負責節能環保產業管理,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制訂并實施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區散裝水泥推廣應用及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相關備案服務工作,并依法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六)中小企業服務科。統籌制定并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政策;綜合協調全區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擬定并實施規模企業培育計劃;負責培育發展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集聚區)工作;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對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環境評估;監測分析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運行情況;
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交流;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內外資利用工作,牽頭承擔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商引資工作;承擔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區域協調發展工作;協調有關重大項目的規劃和建設;承擔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外事相關工作。
制訂并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推進小型微型企業“雙創”基地建設;
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規范服務;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企業人才培訓;聯系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
負責人:李輝
聯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區康樂路195號
聯系方式:025—57312381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