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的責任。制定統計政策、規劃,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全區統計制度,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擬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區及各鎮街、開發區的地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鎮街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起草有關統計工作的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指導和規范全區統計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組織實施對統計調查對象的統計監審,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四)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周期性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運輸郵電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技術服務業、水利和環境及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社會福利業、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基本狀況的統計調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環境保護、對外貿易、對外經濟、財政、稅收、就業、婦女兒童、基本單位登記注冊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各鎮街、開發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組織實施全面小康監測、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監測統計工作。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九)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建立并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各鎮街、開發區、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及運行規則,指導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及時搜集、審核、匯總和提供全區統計調查資料,并對其進行統計評估、分析和預測,提供咨詢意見。考核各鎮街、開發區、各部門社會經濟發展指標。
(十一)加強全區統計干部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和主要職責
高淳區統計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綜合核算科、工交投資統計科、服務業統計科、農村統計科5個職能科室。各科室主要職責為:
1、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政務及后勤保障工作;負責統計信息網的管理維護和電子政務建設工作;承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各項經費的預算、核算、決算等財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及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統計干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組織實施對全區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預防和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和其他重大統計違法行為;受理、辦理、督辦統計違法舉報,承辦“雙隨機、一公開”有關事務;組織指導全區統計信用建設工作;起草統計規范性文件,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對局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辦理統計行政復議、應訴和其他法律事務。
2、綜合核算科
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咨詢建議;承擔全面小康監測和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監測統計工作;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管理綜合統計數據庫;承擔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及各鎮地區生產總值;開展全縣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全縣各鎮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組織實施人口、勞動力、工資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就業、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農業普查、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及專項人口調查。
3、工交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和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縣及各鎮、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筑業、房地產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業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經濟普查工作。
4、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服務業和運輸郵電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稅收等統計數據;負責相關數據的核算工作;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科學技術和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婦女兒童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R&D清查工作。
5、農村統計科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農村經濟、農村人口、居民收入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機構負責人:李波
單位地址:高淳區康樂路195號
單位電話:025-57338035
單位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