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主要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統一指揮、指導全區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文件,組織編制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等規劃。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草案,參與制定相關規程、標準并監督實施。
(三)牽頭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揮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撥和區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九)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 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二、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一)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業務類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局黨委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工會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 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區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科技和信息化科。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安全生產、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級各部門履行自然災害防治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絡其他委員會(指揮部)議事協調機構。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 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六)防汛防旱和災害救援科。組織協調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臺風防御工作; 指導協調水旱、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承擔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和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省、市下撥和區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人:甘雨全
聯系地址:高淳區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51號
聯系電話:025-57333909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